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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联系点视角:《宁波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已经施行2天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9-07-03 10:04:13    浏览 (128)
摘要:2019年7月1日,《宁波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正式施行。修订后的条例包括总则,生产、销售和登记管理,通行安全和停车管理,监督和保障,法律责任,附则等六章,共四十二条,进一步明确了非机动车管理部门,在用非标车的过渡期设置和法律责任以及电动自行车驾驶......

       2019年7月1日,《宁波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正式施行。修订后的条例包括总则,生产、销售和登记管理,通行安全和停车管理,监督和保障,法律责任,附则等六章,共四十二条,进一步明确了非机动车管理部门,在用非标车的过渡期设置和法律责任以及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应当佩戴头盔的问题。其中佩戴头盔问题是与我们市民较密切相关的问题,也是我们在一直观察的问题。

       从宁波交警的官微了解到,新政首日全市9611人因未佩戴安全头盔被现场处罚,另有近1000人被电子警察抓怕。根据条例规定“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浙江红邦律师事务所作为宁波市人大的立法联系点也非常关心该《条例》的实施情况。根据我们立法联系点工作人员的观察,这两天路上佩戴头盔的非机动车驾驶人明显增加,新法初见成效。我们认为处罚不是目的,目的是保证市民的出行安全。新地方法规的实施,需要大家共同参与。我们呼吁知法守法,从你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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